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根据《普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普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普宁市2021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带动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党政推动,全民参与。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责任,加强街道、村(社区)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强化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辖区群众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全程分类,系统推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加强各环节有效衔接,推进源头分类至末端处置相匹配,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生活习惯、垃圾成分、垃圾分类工作基础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可操作、可持续的全过程实施路径,明确进行“四分法”,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培育贯穿全链条产业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建立“软引导”和“硬约束”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三)工作目标。
1.2021年10月1日起,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渔新村和四岭头村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开展生活垃圾分拣试点示范先行片区。
2.到2022年实现街道辖区内公共机构及各村等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行、全面覆盖。
二、具体措施
(四)加强科学管理。
1.明确分类标准。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又称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附件2简易垃圾分类示意图)。各村(社区)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情况,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办法,并列入村规民约内容,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进行细化,制定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向群众公布。各村(社区)可根据区域内再生资源产业规模、回收利用技术水平和网点布局等体系建设情况,对可回收物细化分类。
2.建立管理责任人制度。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理条例》《揭阳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因地制宜,结合网格员管理工作,科学设置管理人员,明确各有关管理责任人及其管理职责,指导、督促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配套和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
(五)加快分类体系建设。
1.建设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体系。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且在视控或监管范围内进行,有机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投放比例。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2.建设科学合理的分类收集体系。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布局,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地确定的分类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到标志规范、分布合理、数量充足、环境友好。鼓励使用智能收集设备,增强可回收物投放的便捷性。
3.建设完善匹配的分类运输体系。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配备满足垃圾分类运输、密封性好、标志明显的专用收运车辆,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环卫收运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4.建设规范专业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社区延伸,增强可回收物交售的便捷性,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行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局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对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进行再生利用。
5.促进源头减量。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推动餐馆、宾馆、公寓、景点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
(六)建立长效机制。
1.落实法治保障。要结合实际,适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各村(社区)要执行限制过度包装、控制旅游住宿、餐饮业等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密切关注《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章条例修订情况,加强对修订内容的研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2.强化政策支持。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资金保障,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多方面筹集资金,动员乡贤、群众投工投力,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有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奖补支持。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要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要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支持政策,确保有害垃圾规范收运处置。
3.鼓励科技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特别是在垃圾分类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研发,逐步提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装备、中转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末端处置设施的技术先进性和科技创新水平。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垃圾分类全程体系中的应用,加强垃圾治理的科技支撑。
(七)加强宣传引导
1.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发挥广播、宣传栏、横幅、LED屏等宣传媒介作用,鼓励建设宣传科普基地,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群众认识水平。试点探索生活垃圾分类账户积分制度,有效引导和促进群众科学分类。积极倡导集约、节约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培养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2.强化示范引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落实党员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以渔新村、四岭头村和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公共机构带头示范、全街道群众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3.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育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要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从娃娃抓起,带动家庭做好垃圾分类。
4.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街道团工委要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要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街道妇联等部门,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垃圾分类的指示批示精神、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三、组织保障
(八)落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先行尝试,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压实主体责任;要注重加强党建引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九)形成部门合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并抽调人员形成工作专班,加强垃圾分类组织领导。街道相关线条、办公室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行业优势,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街道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推动体系。
(十)加强督促检查。街道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流工作综合考评制度,完善奖惩机制,加强工作督查,将垃圾分类纳入各村(社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推进快、质量高、运行好的村(社区)和单位给予通报表彰,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村(社区)和单位给予通报和曝光,各村(社区)分管环卫、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对垃圾分类减量的工作将纳入年终考评,并结合考评结果予以奖惩。
燎原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