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12 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普宁市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方案》(普市办电〔2021〕6号)有关要求,现将市下达我街道的任务分解到各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村、本单位适龄健康的公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内),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献血。为做好2021年无偿献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李明生任组长,人大工委主任杨海阳、党工委副书记陈理、黄汉辉、办事处副主任黄仰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2021年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仰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做到“谁管辖、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并带头献血,确保献血任务按时完成,对走过场、马虎应付、拖延贻误工作的单位,街道将对其严肃处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宣传车、宣传栏及宣传标语,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要抓好典型教育,大力弘扬无偿献血精神,使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接受、理解、支持无偿献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各村、各单位、各单元的领导是无偿献血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无偿献血计划时间安排,及早行动,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街道将进行问责。

四、献血时间、地点及其他工作

(一)时间

街道无偿献血时间定于4月14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时30分到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到4时。

(二)地点

采血地点设在燎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原燎原卫生院)。

(三)其他工作

(1)各村、各单位将负责无偿献血工作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于4月13日前报送街道党政办,联系电话:2686230。

(2)燎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负责采血环境及后勤保障工作的准备,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献血人员安全。

 


 

 

 

燎原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9日



抄送: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办事处副主任,黄少波同志。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