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南径镇“5.15”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燎原街道电气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全力遏制电气火灾事故的高发势头,巩固提升全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各类场所增强消防责任主体意识和安全用电意识,主动整改场所内的电气火灾隐患,全面提升防控火灾能力,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时间
2021年8月13至2021年10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整治对象为全街道范围内的生产性场所、经营性场所、出租屋、村民自建房、住宅楼,重点整治“三小”“三合一”场所。
四、整治内容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深化我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发动驻村同志、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基层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供电所工作人员、各通讯、广播电视站人员等力量对辖区内整治对象逐一落实“五查”要求:
1、查低压表后线隐患。排查场所进户线绝缘层是否存在破损、断线、接头发热等隐患,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存在随意缠绕、架设高度不足,且未落实有效保护措施等情况。检查用户产权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特别是飞线给电动车充电、违规接入抽水设备等现象。
2、查用户侧配电箱保护。检查场所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的要求装配熔断器、断路器(开关)、漏电开关等保护装置(短路、过流、漏电保护),并确保其动作正确可靠,不得擅自解除、退出运行;杜绝电源开关安装在可燃物上、裸露无配电箱保护及使用闸刀开关;配电箱、开关箱是否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并确保箱内电器合格、可靠、完好。
3、查电器使用安全隐患。严查各类场所内的“三无”假冒伪劣家电产品,杜绝电气线路老化、破损、劣质、未使用阻燃型套管保护、家用电器接地保护缺失、超负荷运行电器设备等现象。
4、查用电环境安全隐患。不得将电器设备安装或放置在热源、阳光直射、腐蚀性介质及容易被人或小动物破坏的场所,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使用电热器具或长期使用的电器,必须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查其他线路安全隐患。严禁出现通讯线、广播电视线等线路与电力线“三线合一”现象,广播电视、通讯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供用电条例》,不得擅自搭挂电力线路杆塔。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重点做好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线路走廊规划工作,明确各类线路走廊;各通讯公司、广播电视站应对现有搭接在供电部门、用户线路及设施上的通讯、广播电视等线路进行摸底排查,制定整改计划并迅速落实整改,供电部门、用户做好配合工作;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建立协调监督机制,督促指导各通讯公司、广播电视站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五、整治措施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统筹协调各部门,组织人员力量落实四项整治措施:
1、全面排查场所隐患。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敲门行动”、夜查等检查行动,对照《电器火灾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中的内容,深入排查、梳理各类场所中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情况。
2、整治重点场所。要重点针对辖区内的“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整治,对电源开关未安装配电箱及安装在可燃物上、使用闸刀开关,未设置熔断器、断路器(开关)、漏电开关等保护装置(短路、过流、漏电保护),电动车室内停放及充电、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及未使用阻燃型套管保护等电气火灾隐患,要积极推动业主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电气火灾隐患的场所,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3、强化宣传培训。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主动联合电力部门,通过召开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派出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对场所业主开展宣传培训,提升业主的安全用电意识。同时,各地积极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沿街商铺LED屏、村居及社区宣传栏、“村村通”等宣传阵地,播放相关宣传内容,并在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拉设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电气火灾隐患整治宣传氛围。电信、联通、移动等移动运营商要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向用户广泛发送电气火灾防范知识等消防安全提示手机短信。
4、打造整治示范街。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狠抓电气火灾隐患整治示范街的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规格落实整治相关要求,确保示范街真正意义上具有引领示范和推广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盘隐患整改工作。
六、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整治方法及工作要求,确保层层动员部署到位。各有关职能单位要积极配合,抽调精干人员,协助开展好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8月21日至9月19日)。以村(居)为单位,严格按照“五查”内容,对辖区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并建立完善台账资料(参考附件3),明确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逐条逐项推动整改落实。村(居)主要负责人要亲抓亲管,对问题场所要做到底数清、数量明,确保摸底排查工作深入彻底,情况真实可靠。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至10月26日)。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对整治行动做到挂图作战、挂账销号,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现行标准和整治工作标准要求,针对排查场所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向业主发出整改意见和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整改,切实消除隐患问题。对拒不整改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整改落实。
(四)组织验收阶段(10月27日至10月31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将组织验收工作组对各村(居)、有关单位电气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提前部署,安排好人员对接配合,并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备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给予经费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协作。各村(居)、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理清职责,加强协调,要建立健全各单位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落实职责,切实形成联合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氛围,营造整治氛围。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通过组织召开各类场所业主培训会、印发宣传手册、上门开展宣传、拉设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营造浓厚的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氛围,并将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发动起来,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居)、有关单位在开展检查时要按照要求填写《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表》(附件1),汇总后填写《燎原街道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2)o同时以村(居)为单位收集《燎原街道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附件3),由各地进行汇总。各村(居)自即日起至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前每周四上午12时前将附件2、附件3报送至燎原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的数据均为上周五至本周四的工作数据。
燎原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