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我街道将全面铺开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集中缴费期为9月18日至10月18日,为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现将参保任务分解下达给各村(居)委会,同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燎原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杨海阳任组长,张廷建、周敏斌、陈朝荣、秦泽鸿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秦泽鸿兼任办公室主任,庄若华、庄卓辉、张美耀、庄素龙、陈建南、李炳铭、李惠来、叶明杰、李远、黄木生、黄培镇、张旅旋为办公室成员。各村(居)也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按时完成市下达任务。
二、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普宁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委会要建立医保宣传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医保政策专项宣传活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多层次、多角度把医保政策的优越性宣传到位,使参保人充分了解现行医保政策,增强全民参保意识,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将这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具有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参加202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参保费由市财政全额资助代缴,其中,本市重点优抚对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统一资助参保(代缴资金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市财政请拨)。
四、参保人员录入推送工作
各村、社区居委会在集中交费期间,对参保人要认真做好收款推送工作,参保资金及时缴入燎原街道财政账户(户名:普宁市燎原街道办事处,账号:44-14860104*******,开户行:农行普宁燎原支行),街道财政所汇总后划入普宁市税务账户,11月18日前做好信息录入推送及清理校对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漏。
五、杜绝欺诈骗保现象的发生,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人人有责,必须坚决打击欺诈骗保的行为。
以下行为视为欺诈骗保: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及相关资料,骗取医保基金的;2、冒名顶替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3、违反相关政策,骗取医保基金的;4、应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又再报销医保基金的。
燎原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