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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0-28 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摸查辖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申报。请于11月5日前将摸查情况和《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计划改造表》(附件)报送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介林,联系方式:135026*****)。




燎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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