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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做好“两会”“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16 15:4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林业局《转发关于做好“两会”“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燎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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