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普工信函[2022]61号)转发给你们,请将《工作指引》(第二版)转发至辖区和行业内各工业企业,由各企业将《工作指引》(第二版)要求传达到企业所有员工,确保所有企业和员工全覆盖并知照执行。
燎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