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广东省安委会“六十五条”和揭阳市安委会“七十五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普安委〔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燎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