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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策森林保险工作的函》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9-26 11:3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策森林保险工作的函》(普林函〔2022〕96号)转发你们,2021年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将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纳入民生实事,2022年又将商品林参保率纳入林长制考核加分项。请按照文件要求,各村级林长(村主要负责人)要亲抓亲管,落实专人负责森林保险工作,全面推动森林保险工作保质保量保进度,在确保公益林100%参保的基础上,争取到今年10月底商品林参保率达到40%。各村必须全面摸查商品林面积,带动林农主动参保,提高商品林参保率,并认真填写《普宁市商品林参保面积统计表》,经各村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于10月10日前上报至街道农办。(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1569*******)




燎原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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