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通 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15 15:3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根据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要求,现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村(居)必须落实分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干部及时组织年满60周岁己领取待遇人员进行2023年度资格认证。

二、对于未能及时进行资格认证,被社保局暂停待遇人员,由分管业务干部收集资料办理资格认证,需收集领取待遇人员3张照片(暂停待遇人员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和暂停待遇人员手持身份证和近期报纸或近期日历),并报送至街道人社办,由街道汇总向市社保局申请恢复待遇。

  


燎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213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