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普宁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普安委办通〔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燎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