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普市办电〔2023〕1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村(社区)应于每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报送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人:陈泽辉,联系电话:1521862****)
燎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