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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请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函》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11 16: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请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岁末年初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燎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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