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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4年汛期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10 17: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4年汛期的通知》的通知(普府防办〔2024〕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燎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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