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4年汛期的通知》的通知(普府防办〔2024〕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燎原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