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前安全防范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普市办通〔2024〕1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各项工作。各村(社区)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工作,若有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全力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燎原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