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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即将结束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27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还未缴费的朋友请尽早参保缴费,若错过集中征缴期,明年也将无法及时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如2025年度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到了3月2日参保,需等待3个月,在6月2日后享受待遇;2025年度未参保,到了2026年度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仍然需等3个月,即4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如2025、2026年度均未参保,到了2027年度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的,等待期为固定等待期+变动待遇等待期,需等待四个月才能享受待遇,即在2027年5月1日之后才能享受待遇),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修复等待期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为了你的的健康及待遇保障,请在集中征缴期内及时缴费。
特此通告。

普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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