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
湖南怀化应急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
有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播销售烟花爆竹
视频显示他们在面积几百方米的仓库里
进行售卖打包
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得知情况后 怀化市应急、公安部门立即成立行动小组 赶赴直播现场进行核查 该直播场地位于某市场三楼,十分隐蔽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 3名直播人员正在进行直播销售 现场摆放了少量烟花爆竹,没有任何证照 属于典型的网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经查,此次直播销售的烟花爆竹,均来自一家名为“怀化步步高零售店”的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其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几百平方米的烟花爆竹仓库视频,是从网上下载的,作为吸引顾客的噱头。行动小组立即收缴了现场烟花爆竹,并对“怀化步步高零售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辆普通货车正在为该店配送烟花爆竹,涉嫌非法运输,行动小组立即对该货车进行了查扣。 目前,3名直播人员和怀化步步高零售店已被立案查处,涉嫌非法运输车辆被扣留,所有收缴的烟花爆竹已转运至安全的场所。 临近春节 烟花爆竹的销售也进入旺季 于是不少人动起了歪心思 想通过一些“花招”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近日,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值班组在松雅湖儿童乐园附近巡查时发现,一男子正利用自家私家车后备厢“摆摊”,准备向路过群众兜售烟花爆竹。 值班组立即联系星沙派出所赶到现场,将正在售卖烟花爆竹的男子抓获。经清点,该私家车后备厢内共放有8个鞭炮,12个C级组合烟花。调查得知,该男子姓陈,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驾驶一台私家车到毗邻的浏阳市采购了一批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至长沙县松雅湖景区一号口准备售卖。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专业民爆公司将该批烟花爆竹进行转运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该男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23年12月26日,有群众举报称,湖南省长沙县金井镇湘丰村一门店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接报后,镇应急办、派出所与金井行政执法队立即赶赴现场核查。 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在门店后面的仓库内发现烟花爆竹32箱、“盘鞭”71条,仓库内没有任何消防设备,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条件。经调查得知,该门店负责人余某于2023年9月21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证载明的地址在金井镇新沙村枫树桥组。该批烟花爆竹存放的地点与许可证划定的地点不一致,属于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收缴该批烟花爆竹,并联系长沙县民爆公司进行处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意外 将对生命安全及生产资料 造成巨大的威胁与损失 千万不要为了那点利益铤而走险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国应急管理报、广东应急管理 转自:“普宁发布”政务微信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