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现将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揭阳市2021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进度管理第三季度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普乡振组办〔2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10月11日前将《村级工作进度管理表》(附件3-1、3-2、3-3、3-4)纸质版上交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110房)。
联系人:李少伟 联系电话:136****8193(68193)
梅塘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