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部,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市防控办对〈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工作流程图的通知(揭市卫防控函〔2022〕7号)〉的拟办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来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梅塘镇委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