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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宣传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09 16: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宣传的通知》(普森防指〔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将A3纸《禁火令》在重点地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张贴,并做好广泛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梅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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