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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23 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市普法办《关于做好2022年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补充通知》(普普法〔2022〕9号)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根据省的最新通知要求,2022年度全市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人数要达到四人以上,请各村(居)结合实际抓紧落实,并于5月25日前将《广东省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试行)基本台账(表格)》交至镇司法所。

  其他要求按《普宁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普普办〔2022〕4号)办理。

  联系人:邓翔程,联系电话:13380573641。



梅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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