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委、党(总)支部,各村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普河长办〔2022〕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力做好孩童、学生等人群防范溺水工作。
中共梅塘镇委
梅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