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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31 09:5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现将普宁市林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通知》(普市林长办〔2022〕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如遇问题,请径向镇林长办反映。

  梅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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