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部:
现将普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文明实践在行动”宣传活动的通知》(普文明实践通〔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文明实践在行动”活动。各村必须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和各村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实践活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并将相关活动图片报送至镇宣传群。
中共梅塘镇委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