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林长办《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来文要求,加强火源管控,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如有疑问,请径向镇林业站反映。
梅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