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转发《关于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令》(广东省总林长令2023年第2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林业资源保护监管工作。
梅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