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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令〉(广东省总林长令2023年第2号)》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8 14:4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转发《关于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令》(广东省总林长令2023年第2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林业资源保护监管工作。

  梅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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