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普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0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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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普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通知》(普减灾办〔2020〕6号)转发给你们,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揭阳市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进度表》至镇安委办(镇政府208房),联系人:赖春裕,联系电话:188****9829。
梅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