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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普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05 10:3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普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通知》(普减灾办〔2020〕6号)转发给你们,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揭阳市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进度表》至镇安委办(镇政府208房),联系人:赖春裕,联系电话:188****9829。



 梅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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