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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民政局准予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村公益事业促进会成立登记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24 15:26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村公益事业促进会:

  报来申请成立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村公益事业促进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村公益事业促进会成立登记。

  你单位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业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普宁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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