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办发〔2017〕14号)和《揭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揭阳市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揭民社[2018]85号)要求,2024年我局随机抽取部分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监管结果向社会公告。
附件:普宁市民政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
普宁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