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南溪镇中心幼儿园:
你单位报来名称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普宁市南溪镇中心幼儿园”变更为“普宁市南溪镇中兴幼儿园”。
普宁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