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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南径镇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出租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14 15:27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南径镇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出租招标公告

        经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拟对该合作社67.32亩集体土地和16个鱼池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权属人为普宁市南径镇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本次进行公开招标的集体土地位于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寨后片、老坛片、围仔片、青新南片、青磨公路北面片,总面积为67.32亩,用途为农业种植;鱼池16个,面积共12亩,用途为鱼类养殖。经揭阳市创大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确定,集体土地标底价为每年59856.9元,鱼池标底价为每年2294.64元,租期2年。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有意参与招标者可向普宁市南径镇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咨询,竞标形式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方式为暗标,由竞标人填写报价,现场开标,按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本合作社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青洋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到场监督。
  三、报名须知
  1、本次竞标面向具有南径镇青洋村户籍满18周岁以上村民公开竞标,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
  2、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咨询。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21日8:30起至2023年2月27日17:00止。竞标时间:2023年3月1日10:30。竞标地址: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3、竞标保证金为5000元,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应向招标管理单位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户名:普宁市南径镇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账号:80020000001116709,开户行: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洋分理处)预交竞标保证金,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出具保证金收据。竞标人带齐收据、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不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4、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中标结果公示书上签名,公示结束无异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确认书后,应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止与招标方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交纳租款(竞标保证金可抵扣),如不按时交清租款,不与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竞标金。
  5、本次招标标的物用途分别为:集体土地出租用途为农业种植,鱼池出租用途为鱼类养殖,租期2年。
  6、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南径镇政府公开栏、《普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

        五、发布时间:2023年2月14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南径镇青洋村青新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22919896

代理机构:普宁市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43493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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