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
当前春节假期已经结束,各类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以及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普宁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成产工作的通知》(普安委办【2023】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六个一”,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
2、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按照行业标准完善配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警示标示,不得违规住人。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并岀据维护检测报告书。
3、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安全生产三级责任人、“两电一容”人员信息管理。
4、要严格执行“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并由专人负责登记整理巡查、检查整改资料。(“一线”: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三排”:对风险隐患要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 )
5、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职责。
6、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擅自复工复产,且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南径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