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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25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普府防电〔20225号)转发给你们,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202251014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村(居)、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坚决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落实“三个联系”责任对接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加强安置管理。要加强堤防、水库、水电站、水闸等工程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等危险区域安全巡查,切实落实防洪排涝、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医学隔离点、核酸检测点、防疫执勤点等防御措施,提前向可能成灾的区域预置抢险队伍和物资,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序降低灾害损失。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如遇突发情况应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镇政府(值班电话:2525201)。



南溪镇人民政府

2022510

普府防电[2022]5号——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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