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普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函〔2022〕251号)转发公开,请有关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的通知.pdf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