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民政局《转发揭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普民函〔2023〕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委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普民函〔2023〕34号 转发揭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等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