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普宁市教育发展基金募捐活动的通知》(普市办电〔2023〕10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集体和个人(含企业、群团组织、乡贤华侨等)参加本次捐款活动;参加本次捐款活动的款项,请直接转入“普宁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专户(户名:普宁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开户行:交通银行揭阳普宁支行,人民币捐赠账号:489016100013000124348,港币捐赠账号:489016100133000000853)。
南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