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普宁市南溪镇平薛村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南溪镇平薛村农田出租项目。
项目规模及地点:南溪镇平薛村农田出租面积418.93亩,地点位于平薛村2019年度农田垦造地块(六穴、深港、滘底、崩桥头等片区)、直路北和直路南、围顶、东洋前、龙尾等片区。
出租用途:用于种植水稻及其他粮食作物,严禁项目区内种植乔木、灌木、果树、茶树等树木及经济作物。
交易类别:产权交易—经营权。
项目标底价:每亩年租金535元。
租赁期限:5年。
二、招标方式和竞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有意参与竞标者可向平薛村委会咨询,竞标形式以每亩每年租金金额为标底起步价进行竞价,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办法由竞标人现场举牌报价和加价,每次举牌加价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按最终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本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镇主管部门及平薛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现场监督。
三、报名须知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资格承诺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报名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身份凭证应具有相关粮食作物种植(其中应包含水稻种植)等农业种植经营范围。【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有效身份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单位平薛村委会缴交人民币贰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平薛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普宁市南溪镇平薛村民委员会
账号:80020000013801269
开户机构: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支行
(三)竞标成交者,应按时与平薛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未成交者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若被认定发生违规行为的竞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标方式以竞标会主持人当场宣布为准,增价竞标以竞标人等同或高于标底价的最高应价,经主持人落槌确认以示成交。镇交易所现场组织招标单位及交易所相关人员、监督人员与成交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平薛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并同时缴纳第一期租金,在租赁期限内租金逐年交清,具体交款时间及方式按合同执行。如不按时签订合同和交清第一期租金的,平薛村委会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竞标成交后,成交人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进行转租及分租,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标的物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原成交人所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人不得有任何异议,造成招标单位损失的原成交人需赔偿。
(六)本项目租赁期限5年,标底价为每亩年租金535元,竞标成交后按实际面积计算出总金额,并签订合同。
(七)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平薛村委会咨询。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址: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南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四楼)。竞标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10:00。竞标地址: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南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八)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报名资料,内容包括:(1)报名资料封面;(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5)投标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6)本公告内容:三、报名须知(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里面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三份报名资料分别装订成册。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平薛村委会。
四、合同事项
(一)合同履约内容
1.合同期限内承包方必须将所承包耕地按出租用途及种植要求种植,每年至少必须将承包的农田同时种植一造水稻,提倡种植早稻,其余时间可以种植其他粮食作物,确保耕地不撂荒。
2.承包方所承包土地用途应用于种植水稻及其他粮食作物,严禁项目区内种植乔木、灌木、果树、茶树等树木及经济作物。
3.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租金应每年上交一次,具体缴款时间、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4.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本村委会应与承包方到现场确认承包土地具体位置并将土地移交给承包方种植,在合同期限内村委会应负责协调解决承包方与村民因土地承包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
(二)违约责任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向村委会支付租金,逾期未能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应向村委会支付当年应付租金的1%滞纳金,逾期3个月以上的视为承包方严重违约,村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2.承包方不按出租用途进行耕种,或者不进行耕种,出现土地撂荒情况,村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向村委会支付履约保证金,逾期未能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应向村委会支付应付履约保证金的1%滞纳金,逾期3个月以上的视为承包方严重违约,村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4.承包方应按种植要求进行种植,若承包方违反种植要求,村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5.村委会应按规定时间与承包方确认土地并及时交付土地,逾期未能交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应向承包方支付当年应付租金的1%滞纳金,逾期3个月以上的视为村委会严重违约,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
(三)履约保证金约定
1.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正,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缴到村委会账户。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若发生违约,按违约责任相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双方履约完成,应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承租方。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揭阳市普宁市南溪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puning.gov.cn/jypnnxzzf/gkmlpt/index)和揭阳市普宁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平台(http://pn.cwgk.net:8788/)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人信息
名称:普宁市南溪镇平薛村民委员会
地址:普宁市南溪镇平薛村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方式:1353195960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普宁市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地址:普宁市南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663-2525201
普宁市南溪镇平薛村委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