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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镇南溪村商品房出租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10 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招标公告

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本村委会拟对南溪镇南溪村商品房出租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权属人为普宁市南溪镇南溪村民委员会(下称南溪村委会),本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地点位于南溪村中兴路边(大港厝座南畔),该处商品房二间三层半,面积400平方米,经村民代表大会评估确定,以每年租金金额进行竞价,标底起步价为30000元。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有意参与招标者可向南溪村委会咨询,竞标形式以每年租金金额30000元为标底起步价进行竞价,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方式,由竞标人现场举牌报价和加价,每次举牌加价默认为人民币500元,按最终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本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南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现场监督。

三、报名须知

1 、本次竞标面向具有南溪村户籍人口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且具有经营能力的村民公开招标。

2、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南溪村委会预交人民币壹仟元作为招标保证金,南溪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3、中标人在中标后,经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应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名确认,中标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天内与招标单位南溪村委会签订合同并交纳中标金额(竞标保证金可抵扣),租赁期限为五年,中标人首次应上交第一年和最后一年租金,并一次性上交商品房租赁押金20000元,其余租金分别于每年10月底前交清下一租赁年度租金,具体情况按合同执行。如不按时签订合同和交纳标款的,招标单位南溪村委会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

4、本次南溪镇南溪村商品房出租招标项目中标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租赁方负责。标底价为每年租金30000元,中标后按每年租金中标价计算出五年租赁期总金额,并以该金额签订合同。

5、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南溪村委会咨询。报名时间:自2020年10月12日9:30起至2020年10月16日16:45止。竞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10:00。竞标地址: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6、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报名资料,内容包括:(1)报名资料封面;(2)身份证;(3)户口簿;(4)保证金收据;(5)个人银行账户最近一个月流水记录(加盖银行印章)。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投标人必须在复印件及报名资料封面上签名确认,三份复印件与报名资料封面分别装订成册。

7、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南溪村委会。

联系人:   交易所  郭华生  13695140806

        村委会  张树鹏   13760561872

普宁市南溪镇南溪村委会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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