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2年12月21日,惠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潘青同志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王础鹏同志传达了市委黄锐亮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吴勇秋同志代表惠来县委第一巡察组分别向王础鹏同志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本次专项巡察情况。王础鹏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揭阳市委、普宁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惠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
潘青同志传达了市委黄锐亮书记在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黄锐亮书记就做好下一步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化成果运用,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各被巡察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任务,从班子自身改起,从分管领域、分管工作改起,从落实“一岗双责”抓起,突出重点、举一反三,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潘青同志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站位,增强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二要强化举措,增强巡察整改的针对性和长效性;三要担当作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吴勇秋同志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农业农村局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较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及省委、揭阳市委、普宁市委工作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紧扣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发展短板,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较为有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新农村工作,逐步加快普宁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职能责任有落差,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廉洁风险防控措施有所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未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吴勇秋同志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揭阳市委和普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二要切实履行好主管监管责任,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全周期、全过程跟踪监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三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廉洁风险防控。
王础鹏同志代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把本次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机会。接下来,将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端正整改态度,在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推动巡查成果落地见效、实行“销号”整改,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思想体现、作风表现和制度根源;强化对内的制约和监督,做到举一反三,将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整理为内部监督要求和资金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