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普宁
部门频道
首页
>
揭阳市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
工作动态
关于启用“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印章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06 10:33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因现有印章频繁使用,已出现破损。为确保印章有效性,方便后续工作,自2023年2月4日起正式启用“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印章。
特此函告。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3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