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屠宰生产和生猪调运秩序,有效打击私屠烂宰、生猪非法调运和不合格肉品上市销售等行为,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普宁市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决定2023年10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屠宰行为。我局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交通道路周边、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等屠宰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区域的排查和巡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集中力量进行核查处理,确保排查不留盲区,违法线索件件有落实。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压实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局对现有屠宰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畜禽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畜禽入场查验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和非洲猪瘟自检、畜禽产品出厂记录、染疫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屠宰资格。
强化屠宰环节检疫监管。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派驻官方兽医,实施屠宰检疫和监督管理;对已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备案的生猪牛羊禽定点或集中屠宰企业,依法实施屠宰检疫和监督管理。官方兽医要认真履行屠宰检疫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切实把好检疫申报审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出证和无害化处理等关口。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