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5〕32号),下达我市财政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规模主体的粮油单产提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普宁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农〔2025〕36号),该资金用于水稻单产提升项目。
项目已实施完成,现对有关乡镇、街道种植主体(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补助信息进行公示:
各种植主体种植面积共6000亩,补助标准为50元/亩,补助资金共300000元,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径向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2269985)。
附件:2025年普宁市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档案表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