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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及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7-17 14:5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普宁市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及补助资金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不出现大规模乱抛病死猪现象,有效避免未经处理的病死生猪污染环境、传播病原,保障我市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农〔2012〕248号),经生猪规模养殖场申报,我局汇总、审核,现将普宁市20251月1-202512月31日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及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2026年7月18-7月24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河滨北路92号(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邮编:515300           电话:0663-2915212     

联系人:黄朝阳         传真:0663-2224917

 

 

附件:普宁市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及补助资金汇总表.docx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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