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农村实际,我局起草了《普宁市农村宅基地(旧宅改建)、 集体建房申请审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为使该实施方案符合我市实际,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广大市民群众可通过电子邮箱、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局。(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联系电话:0663-2235039;传真:0663-2235995;电子邮箱:ny2235039@163.com)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 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