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普宁市梅塘陈梅春养殖场向我局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根据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六条之规定,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9日,共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9日前以真实姓名向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单位: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普宁市市政府南区。
邮政编码:515300
联系电话:0663-2915212;
电子邮箱:pnxmsy@163.com
附:普宁市梅塘陈梅春养殖场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情况表
普宁市梅塘陈梅春养殖场申请办理
水域滩涂养殖证情况表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