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6月15日将《普宁市农村宅基地(旧宅改建)、集体建房申请审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经过为期半个月的意见征集,网民针对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但不涉及对《征求意见稿》中具体内容的修改。我们会认真研究网民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修改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