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农函〔2022〕312号)精神,为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能力提升培训,采取异地学习、集中培训、现场实训等方式,提升农技推广人员的业务水平。为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照“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市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机构将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资金、人数及资金用途
普宁市2022年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资金18.25万元,用于组织61名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6天的省内异地能力提升培训。费用包含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的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劳务费、专家评审验收费、课室和实训基地租金、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宣传发动、培训机构遴选、管理服务等全过程各环节开支。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有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有职业技能培训;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三)具有培训资质,有多年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经验,能按照《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实施方案、培训保障措施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四)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必要的专业教师,授课老师必须聘请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基层农技人员师资信息库注册的老师;
(五)能够按照《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有关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的要求进行课程设置,组织农技人员进行系统的现代农业理论学习并到数字农业、观光农业、农业电商等基地观摩学习;
(六)具有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并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
(八)愿意在我局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二)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
(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入选省级培育示范基地(综合类)、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在申报时间内将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2022年9月19日至9月25日,于2022年9月25日下午六点前报送到普宁市党政办公大楼南区农业农村局。
五、遴选程序
(一)专家评审。由普宁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得分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
(二)公示备案。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2年普宁市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书。
联 系 人:李伟生 联系电话:0663-2235038
联系地址:普宁市党政办公大楼南区农业农村局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