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512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向全市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市区域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我市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
(二)我局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
(三)评审结果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最终结果在我局公开网站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我局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五)基地确定后要与我局签订示范基地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统一竖立标牌。
三、遴选条件
(一)基地所属单位属于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基地要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土地流转(承包)合同期在3年以上(包含3年);
(三)基地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并与农业科研机构或农技推广机构有技术对接及指导,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四)基地示范展示的产业、技术要聚焦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主推技术,对优质高效绿色技术推广和农业产业升级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基地建设目标和实施内容;
(三)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
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伟生,联系电话:2235038。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 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