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法打击水产养殖违法用药行为,保障养殖水产质量安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2022年1-11月,普宁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实施的《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工作规范(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水产养殖生产单位(企业)进行执法监管抽查55家,期间无发现违法水产养殖及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 对全市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查检测240份,全部合格。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