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农村土地流转高质量发展,根据普宁市委办公室、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落实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及我局《普宁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方案(2022年修订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事宜,推动我市农村土地有序、高质量流转,减少农村土地撂荒、丢荒现象,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水平,助力我市乡村振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普宁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方案(2022年修订版)》的有关要求,请各地组织推荐本辖区内符合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流转合同签订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底。各地应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股,逾期不再受理,同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y2235039@163.com。
联系人:陈梓彬,联系电话:2235039,传真:2235995。
附件:普宁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须提供材料清单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普宁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须提供材料清单
1.奖补资金申请文件
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3.普宁市土地流转奖补资金申请表
4.xx村土地流转情况登记表
5.xx镇(街)土地流转情况登记表
6.xx镇 (街)土地规模流转奖补情况汇总表
7.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对外流转的,申报材料应包括承包农户土地流转委托书及三资平台交易资料。
8.如果是整村流转,申报材料应包括表决土地流转方案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会议记录。